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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城县顺风农贸市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1-11-14      【字号:

我公司委托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编制《水城县顺风农贸市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在报告书基本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第二次公示,希望广大公众采用适当的方式对项目建设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工程简况

水城县顺风农贸市场建设项目位于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双水汽车展场对面,东经104°56′36",北纬 26°33′02"。北面紧邻六盘水市钟山大道,东距省会贵阳245km,西距昆明389km,距市中心区约2.5km,距离水城县政府1.5km。占地总面积为9485.05m2,总建筑面积为21328.67 m2,分二期建设,其中一期占地面积为1445 m2,建筑面积7200 m2,二期占地面积为8040 m2,建筑面积14128.67 m2。总投资共2800万元人民币。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造成影响概述

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

施工废水经修建沉淀池处理后可以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对双水河无影响。

施工期不设生活营地,施工人员日常生活可依托项目周边生活设施,对地表水影响不大。

1.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来自施工场地的扬尘,交通扬尘和汽车尾气等。主要影响范围在扬尘点下风向近距离150m范围内,而真正对外环境产生影响的是一些微小尘粒。根据现场的气候情况不同,其影响范围也有所不同,根据水城县长期气象资料,最多风频风向为ESE,因此施工扬尘主要影响敏感目标中的居民楼1和居民楼2中的住户。

1.3声环境影响分析

通过对噪声敏感点的影响分析,施工期必须对项目周边居民等感点的噪声污染防治,同时也看出在项目施工期间,无论土石方阶段、基础阶段、结构阶段、装修阶段的施工影响,周边敏感点的声环境质量基本不能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尤其夜间超标严重。鉴于施工机械在施工现场内一定区域内移动,预测值是以施工机械工作位置为项目厂界和施工机械最大噪声值同时运行计算,而实际运行中施工机械不会全部放置于项目厂界。实际运行过程中,由于声屏障、空气吸收等衰减,实际影响值会小于预测值,但施工机械噪声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将是比较大的。因此,必须严格本环评提出的施工期声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并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的有关规定,特别是在晚上22:00时—次日6:00时,禁止使用强噪声设备。

1.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施工阶段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产生的施工期生活垃圾依托项目周边环卫设施,最终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送水城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二期工程的挖方量可以用作场地和道路平整,不产生弃方,不设弃渣场。

1.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该地块大部分为建设用地,不占用耕地,项目建成后对土壤结构的改变影响很小。本项目用地内,全为建设用地,在建设用地上长着一些蒿、狗尾草、荩草等草本植物,群落结构简单,无大型乔木。因此,项目的建设对植被影响很小。建设期由于项目建设建设期人员密集,食物丰富,可能会促使其密度上升,导致一些种类向周围扩散,可能导致施工区周边鼠类的增多、密度加大。工程建设期土石方的开挖、地表的裸露,将扰动表土结构,土壤抗蚀能力减弱,在地表径流的作用下,会造成水土流失,加大水土流失量。流失的土石在雨季有可能对双水河水质造成影响。水土流失可能1降低土壤肥力,水土流失一般冲走富含有机质的表层细土粒;2水土流失造成河流水质浑浊,影响了水体的使用功能;3造成泥沙淤积,抬高河床,降低河道的泄洪能力。因此,在项目施工期必须采取环境保护与水土流失防护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水土流失量。施工期对植被和土壤的破坏,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对视觉景观的影响,建筑材料是按施工进度有计划购置的,但难免会有建筑材料余下来,放置在工棚或露天堆放、杂乱无序,从宏观上与周围环境不协调,造成视觉污染。

2、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2.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正常情况下,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三级后,排入水城县城市污水管网,流入双水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排入水城河。双水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已经完全覆盖建设项目区域,污水管网沿钟山东路人行道铺设,在双水河附近预设污水井,距离本项目100m,本项目只要埋设污水管将项目污水引到市政污水管网纳污口处,污水就可以进入双水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外排的废水基本为生活污水,采取传统的化粪池处理,处理后出水可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由于不含重金属、难降解有机物等污染物,可生化性好,排入双水污水处理厂处理,从水质上是可行的。因此本项目运营期污水进入双水污水处理厂处理是可行、可靠的。

废水事故排放情况下,预测断面上CODcr、NH3-N浓度分别为282.23mg/l、24.31mg/l,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其超标倍数分别达11.36倍和19.15倍,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域功能的要求。CODcr、NH3-N超标虽然部分原因是由于背景值已经超标,但通过预测发现,在废水最大事故排入双水河的情景下,预测断面CODcr、NH3-N水质指标增量为247.23mg/l、20.15 mg/l,增量幅度很大,就算背景不超标,由于所排废水的水量和浓度偏大,预测结果将会出现超标现象。可见,事故排放对双水河水质影响较大,项目废水必须全部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杜绝事故排放进入双水河。

2.2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建成后,采用雨污分流排水系统,市场内污水通过水泥内抹面封闭式截污沟收集到化粪池,化粪池处理后的污水在通过规范化的污水管(起点埋深1.3米,管道连接采用管顶平接,污水管道均采混凝土排水管)将项目污水引到市政污水管网纳污口处,污水进入双水污水处理厂处理,由于污水管渗漏率极低,污水的排放对地下水的影响有限。项目新增的化粪池建设,需按照规范化的图纸设计并施工,采取严格防渗措施,可防止其对地下水污染。一期现有的化粪池如有渗漏,应该及时做防渗处理。建设地面完全水泥硬化。因此,项目营运期对地下水影响小。

2.3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在项目建设运营后市场内产生的空气污染物主要为鱼腥味和水果、蔬菜腐烂异味、公厕、垃圾收集点臭气。

鱼腥味、水果、蔬菜腐烂等异味采用自然通风方式,项目与最近敏感点(北侧)距离约30m,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异味经大气扩散稀释后对周边环境及敏感点影响不大。

公厕按《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CJJ14-2005)中二类标准建设,为集中自水冲式公厕,卫生条件好,功能完善。根据国内一些大城市的运行经验,只要管理到位、保持厕内清洁,做到地面无积水、无纸屑,大便器内无积粪,小便器内不积存尿液,无尿垢、杂物,墙壁、顶棚整洁,公厕内基本无臭味。因此,本项目拟建的各公厕如能按国家有关的卫生要求,保持厕内清洁,则公厕排放的H2S和NH3等恶臭污染物极少,恶臭污染物经扩散、稀释,不会对公厕周边环境造成恶臭污染。

垃圾收集点采用密闭式砖混结构建筑,项目当天产生的垃圾当天及时清运,防治瓜果蔬菜的的废弃物腐烂产生异味,转运垃圾的车采用密闭式,垃圾不外露,产生的少部分恶臭污染物经空气扩散、稀释,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2.4声环境影响分析

市场内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其他发出高噪音的方法招揽顾客;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娱乐活动时,可能对周围居民产生噪声干扰。农贸市场进出的汽车有摩托车、面包车、运货卡车等小中大型车辆,而农贸市场进出机动车运输货物准备开市,主要集中在凌晨或夜间,因此对周边居民的生活影响较大;若机动车在行驶时鸣按喇叭,则噪声值可高达75~80dB,这将影响周边居民的休息。

2.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市场的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市场废弃物包括腐烂的瓜果蔬菜、包装袋等,产生总的生活垃圾0.09t/d。经营户的生活垃圾和市场的废弃物由经营户或市场管理人员统一收集于垃圾房,最终交由环卫部门运至水城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垃圾得到妥当及时清运,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2.6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

项目建成后,污水如果直接排入双水河,将对双水河水生生态系统将造成一定影响。项目建设后,绿地面积2845m2,绿化率将由原来的0%增大达到30%,绿化面积大大增加。建设项目用地原为建设用地,用地范围内受人类活动的影响,生物多样性较差。本次工程建设不会引起植物物种灭绝,相反,人工绿化过程中大量种植乡土植物,增加了区域物种的多样性,且不会造成物种的入侵现象,保持生态系统的连续性,不会改变该区域物种的多样性。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水城县顺风农贸市场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六盘水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项目选址可行,建设单位只要严格遵守“三同时”管理制度,完成各项报建手续,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评价所提出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受本项目影响的居民以及关系本项目建设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主要可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多种方式发表自己对项目的看法。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  水城县顺丰农贸市场   

接待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18985904478 

七、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

评价单位通讯地址:贵阳市观水路46号

联系人:侯先生 

电话:0851-5891264

邮箱:78115433@qq.com

九、公众提出的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1年11月11日至2011年12月1日

水城县顺丰农贸市场                    

    2011年11月11日